根据2023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根据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标准,对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了预审。本次预审的成绩截止时间为 5月29日(第15周周一)18:00。学生可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成绩,也可由学院从本科教学管理群共享下载《2023届毕业生成绩.mdb》,根据处理后的成绩核对毕业资格预审结果。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预审的判断标准本科为前七学期(五年制为前九学期)应修课程及学分、创新创业、公选课应获学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为前三学期应修课程及学分,专科为前五学期应修课程及门数,专科升本科为前三学期应修课程及门数。
2、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资格预审通过的条件: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课程,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必修、创新创业及公选课学分。学位资格预审通过的条件: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并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70。专科及专科升本科学生毕业资格通过的条件: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课程,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专升本学生学位资格审核标准与本科相同。预审结果未统计在校期间记过及以上处分情况,正式审核时会审核。
3、预审结果详细数据请到本科教学管理群共享中下载,预审结果确认表到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鸿远楼西侧309)领取,组织学生核对签字后于6月8日(第16周周四)12:00前交回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预审表需要分管教学的院长在首页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辅修专业资格审核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审核结果6月9日前发送到邮箱xjk@sdut.edu.cn。辅修专业最终结果是否合格,要结合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情况。如果主修专业不合格,则辅修专业不合格。
5、5月29日18:00以后录入的成绩在正式资格审核时更新,毕业生正式审核成绩报送日期截止到6月13日(第17周周二)18:00,跟班重修或需要分批录入的成绩可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前批次录入提交成绩。6月13-14日进行成绩整理和毕业资格正式审核,6月14日将发布审核结果,6月15日(17周周四)各学院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并将审议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第17周周二至19周周日提交的成绩,参与第二次毕业资格审核。第二批毕业生审核成绩报送日期截止到7月2日(第19周周日)18:00,7月2-3日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并发布结果,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按时进行核对,成绩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成绩处理流程进行校内课程替代、作废等申请,重点关注申请替代不成功的科目。根据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请学院和学生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录入并提交成绩。
2023年5月30日